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招委会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原则;
2、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3、各专业男女录取比例不限;
4、各专业文理兼招;
5、“艺术设计专业”招收参加本省美术统考且成绩合格的考生;
6、对进档考生按照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到低分择优录取,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
7、不设立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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