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影电视管理干部学院

广播电影电视管理干部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2011/7/26 10:47:00

一、学校情况

1、名称:广播电影电视管理干部学院

2、学校代码:50031

3、办学性质:公办

4、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二、有关要求

1、男女比例:不限

2、外语语种:仅提供英语教学

3、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4、身高要求:根据专业性质需要,电视摄像专业录取考生要求身高1.65米以上;主持与播音专业、影视表演专业录取考生要求身高男1.70米以上、女1.60米以上。

三、录取原则:

1、文史类、理工类专业录取时,对所有进档考生,按考生高考总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2、艺术类中,认可考生所在省份统(联)考成绩(山西省主持与播音、影视表演、编导、电视摄像专业除外)的专业录取时,对所有进档考生,按统(联)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3、山西省主持与播音、影视表演专业录取时,对所有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为高考总分(折合成百分制)的30%加上省联考成绩的70%

4、艺术类中,山西省编导、电视摄像专业录取时,对所有进档考生,按高考文化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5、艺术类中,学院自行测试的专业录取时,对所有进档考生,按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6、所有进档考生根据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可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对于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作退档处理。

四、学费和待遇

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每生每学年学费7000元、公寓管理费800元,分学年收取。

学生学习三年期满后,成绩及各项考核合格,颁发广播电影电视管理干部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

五、奖、助学金

学院设立有优秀学生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含竞赛优胜奖、科研创作奖和学习进步奖)、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爱心助学基金等。

六、联系方式

1、招生热线:(0351465884722618922261870

2、传真电话:(03512261884

3、学院网址: www.arft.net

4、电子邮箱: ggyzsb@163.com

5、学院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五龙口街118

(太原市内乘615619863路公交车至学院门口下车)

6邮政编码:030013

 

 

关于我们 | 会员服务 | 广告招商 |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站点留言 | 行业网联盟

版权所有 © 北京网库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114招生网 –上海招生考试信息网,上海高考政策,上海高校推荐,上海自考成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胜古中路1号蓝宝商务大厦402  邮编:100029
电话:010-80788512  传真:010-80788512
ICP备案号:京ICP备12024748号 技术支持:中国网库[ 39.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