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核工业高级工院校

招生与就业处职责

2011/7/13 15:05:00

招生与就业处工作职责

其主要工作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专科招生录取和毕业生就业的方针、政策,积极推行招生和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拟定学校专科招生和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文件、计划、规章制度等,经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

各科室工作职责 :

(一)招生科主要职责:

 一、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教育考试院有关专科招生工作的规章、制度;

 二、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实际情况,拟定专科招生章程以及相关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等,经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积极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多渠道宣传学校办学优势及特色;编印、寄发学校招生简单及相关宣传材料;组建、培训、管理招生宣传干部队伍,开展多种形式的招生宣传活动;热情接待考生及家长、社会各界来人或来函来电咨询。

  四、组织招生录取工作,加强对招生录取工作人员的培训;协调和处理招录取工作中的遗留问题;

  五、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新生分班、报到注册、学籍管理及入学后追踪调查等工作,对发现的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及时进行调查、处理;负责整理新生档案并及时移交各系。

  六、完成省教育厅、教育考试院有关招生考试方面的工作;参加调研考察、政策研讨等工作以及相关的活动。

  七、负责新生各类数据的统计、分析和有关招生资料的整理、存档工作。

  八、负责年度招生工作总结,积极开展工作调研,推进招生工作改革。

  九、加强招生信息网的建设与管理,充分利用现代化管理手段和计算机网络,促进招生工作的现代化、科学化。 

  十、负责做好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就业办主要指责:

一、根据国家教育部及上级有关部门的文件精神,拟定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具体实施   意见和办法,经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学院的毕业生就业工作。

二、负责全校专科毕业生资格审查、汇总工作,做好毕业生生源基本情况的数据库、分专业汇编毕业生生源情况,及时向相关部门报送毕业生生源情况。

三、负责开展就业政策宣传和就业咨询活动,组织、联系和安排各类就业指导讲座,帮助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实现毕业生充分就业。

四、负责收集、发布用人单位和毕业生的需求信息;加强对外宣传及与用人单位的联系,做好用人单位资料收集、整理、存档工作。。

五、负责毕业生推荐工作,做好毕业生就业推荐材料的审核、盖章工作。

六、组织和开展各类校园招聘会和用人单位在校内进行的招聘活动,开展毕业生 “双选”应聘活动。

八、负责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审核,编制、上报毕业生就业方案,协调毕业生就业过程中出现的争议,办理毕业生的违约、派遣及遗留问题的处理。

十、负责学校每年的毕业生就业工作总结,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毕业生跟踪调查,开展与毕业生就业有关的调查研究工作。

十一、负责组织评选全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由学校进行表彰、奖励。

廉洁自律制度 

一、全处工作人员要坚决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部门和学校的相关政策、规章制度,廉洁奉公、忠于职守,禁止利用职权和工作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的利益。

二、积极主动接受廉政教育,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三、全面、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学生公布招生、就业信息。

四、不准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严格执行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制度。

五、不准采取任何方式影响、干扰学校招生和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正常秩序。

六、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学生(考生)及其家长服务的思想,全力维护学校招生及毕业生就业工作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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