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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

2017/3/16 15:29:00 中国114招生网上海站 【 】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关于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精神,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华东师范大学2017年继续“创新人才计划”自主招生工作,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高中优秀毕业生。

  一、招生对象

  “创新人才计划”旨在弘扬华东师范大学学术传统与学术精神,选拔一批具有浓厚学术兴趣、一定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培养具有广阔学术视野和开拓创新能力的优秀人才。

  报考条件:符合教育部规定的2017年高考报名条件的高中毕业生,且在兴趣、特长、爱好、个性发展等方面具备明显专业学习优势或特长,或在课外学习、研究课程、学术探索、发明创造、文学创作等方面有突出才华并取得一定成果,在高中阶段获得以下奖项中任一项条件者优先:

  全国高中数学联赛(中国数学会主办)、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复赛(中国物理学会主办)、中国化学奥林匹克竞赛(初赛)(中国化学会主办)、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中国计算机学会主办)、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国动物学会、中国植物学会主办)获得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者;“上海市高中数学竞赛”三等奖及以上者;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生电脑作品制作活动获得全国一、二等奖获得者;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获奖者;“新概念作文大赛”(萌芽杂志社主办)、“全国创新英语大赛”(高校招生杂志社主办)、“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课堂内外杂志社主办)、“上海市中学生作文竞赛”(中文自修杂志社主办)总决赛中二等奖及以上者。

  二、招生计划

  2017年自主招生总计划不超过学校招生总计划的5%。考生可选择填报其中一个类别的4-6个专业。

表:2017年自主招生专业情况表

类别 招生专业(类) 计划 科类要求 测试科目
文科类 汉语言文学 6 不限 阅读与理解
历史学 4 不限
哲学 4 不限
法学 6 不限
英语 4 不限
俄语 2 不限
日语 3 不限
思想政治教育 4 不限
特殊教育 4 不限
学前教育 6 不限
政治学类 4 不限
社会学类 4 不限
教育康复学 4 不限
新闻传播学类 4 不限
公共事业管理 4 不限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2 不限
理科类 数学类 10 限理科 数学与逻辑
物理学类 10 限理科
化学 10 限理科
生物科学类 10 限理科
电子信息类 14 限理科
软件工程 14 限理科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0 限理科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6 限理科
心理学类 6 限理科
教育技术学 4 限理科
地理科学 4 限理科
地理信息科学 6 限理科
生态学 4 限理科

  注:各招生专业(类)招生计划学校可根据实际报考情况进行调整。上海市和浙江省考生2017年实行选考科目组,选报专业必须符合学校对录取科目组的要求,否则视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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