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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

2017/4/1 17:17:00 中国114招生网上海站 【 】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教育部关于自主招生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深化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根据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有关规定和要求,2017年我校继续开展自主招生工作。

  一、领导机构

  上海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 招生计划 选考科目 备注
经济管理类 10 三门选考科目中必须有一门物理或化学 类内所含专业见附件1
理学工学类 10

  三、报名条件

  符合上海市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条件,思想品德优秀,理想信念坚定,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上海市高中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即可报名:

  1.高中阶段获得省(直辖市)级及以上数学、物理、化学、信息、生物等方面的学科类竞赛奖项;

  2.高中阶段获得省(直辖市)级及以上科技类竞赛奖项;

  3.高中阶段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突出,且获得中学校长、社会团体或专家(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实名推荐。

  四、网上报名

  2017年3月24日至4月5日,考生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zzbm/ 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1.网上报名:报名类型选择“普通自主”,考生严格按照操作提示完整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获奖证书等佐证材料的电子版,无需另外邮寄书面材料。

  2.网上填报内容:

  1)个人基本信息及专业志愿,考生根据兴趣可以报1-2个专业志愿;

  2)网上报名成功后自动生成带条形码的《上海大学2017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该申请表需本人签字、中学核实信息、中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未签字盖章者,视为报名无效;

  3)符合报名条件的获奖证书、论文、中学或专家推荐意见等佐证材料的扫描件(参加面试时需出示证书原件以查验),其中中学或专家推荐意见需本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上传获奖证书等佐证材料扫描件者,其获奖情况等不予认可;

  4)个人陈述:体现本人理想信念、思想品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品质,突出本人的学科特长及创新潜质方面的内容,字数在1000字左右(需本人签字);

  5)《考生诚信承诺书》(需本人签字)。

  五、选拔程序

  1.初审

  报名截止后,我校成立专家组对符合报名条件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同时我校将通过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获取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作为学校对其进行初审的参考依据。

  考生可于2017年4月27日后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是否通过初审,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公示通过初审的考生名单。

  2.笔试

  1)笔试科目:数学

  2)网上确认及缴费

  5月31日至6月3日,初审通过的考生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来我校参加笔试,进行网上缴费,然后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笔试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缴费金额:40元【沪价费(2002)008号沪财预(2002)008号沪价费(200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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