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114招生网
您的位置:中国招生网首页 >> 考试政策 >> 详细信息

教育部副部长:异地高考是教育公平标志性事件

2012/11/27 15:16:00 中国114招生网上海站 【 】  

  年底渐近,距离国务院为地方“异地高考”方案所设期限仅剩1月有余。而目前除青海、黑龙江、山东、江苏、福建、湖北、安徽等省已初步明确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条件外,多数省(区、市)尚未出台方案。而已明确条件的省份中,除黑龙江、江苏、安徽三地明确2013年开放“异地高考”外,更多省份将实施时间放在了2014年。

  而北京、上海、广东等地最近发出的高考报名通知更是明确不会于2013年开放异地高考。11月21日,北京教育考试院发布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通知,未涉及异地高考政策。

  上海日前前公布的2013年高考条件中,对于非本市户籍考生,提出了父母“持有引进人才类《上海居住证》”、“父母双方或一方是经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等部门认定的市外在沪工作人员”、“父母双方或一方是在沪高校、科研机构博士后流动站在站人员”等条件。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看来,规定这些条件并非真正的异地高考,因为普通农民工无法满足这些条件。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日前发出的2013年高考报名公告也明确,“广东省不办理户籍在外省考生的借考事宜”。

  教育部副部长杜玉波日前表示,异地高考是教育公平的标志性事件,“要集中力量,打好这一硬仗”,教育部将会同发改委、公安部和人社部,对各省(区、市)开展专项督查,还要分赴京沪粤等地督促指导落实方案。

院校推荐
欢迎考生家长进入院校推荐查询咨询各类院校,为考生准确填报院校录取志愿作准备
>>更多
关于我们 | 会员服务 | 广告招商 |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站点留言 | 行业网联盟

版权所有 © 北京网库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114招生网 –上海招生考试信息网,上海高考政策,上海高校推荐,上海自考成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胜古中路1号蓝宝商务大厦402  邮编:100029
电话:010-80788512  传真:010-80788512
ICP备案号:京ICP备12024748号 技术支持:中国网库[ 31.25]